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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平台

钢筋8600吨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贸易部 联系电话: 02583277796
联系邮箱: xclmyb@cjigroup.com.cn

正文内容

 

报价说明(请认真阅读)

1.纸质标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上浮或者下浮()元/吨;电子标书报价参照2024年6月11日“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太原建筑钢材最后一次发布价格行情为指导价为基准,电汇付款方式进行报价。

2.参加报名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准备纸质标书,电子标书需2024年6月13日上午10点后方可填报,纸质标书及电子标书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14下午5点,请知悉。

3.电子标书按电汇价格填写,电子标书的价格和纸质标书的价格有出入时,以纸质标书价格为准。

4.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标书,不满足资审条件的供应商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章  报价邀请书

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  平遥宇皓教育产业园(学校、住宅)项目

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供应商报名及报价均应在我司的采购信息平台上进行。尚未在平台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ec.zjgj.com注册申请入库。注册所需资料请见首页“资料下载”或致电025-83277782咨询。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平台上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并参与后期投标报价。

1.采购文件编号:MYB20240018

1.本次招标的平遥宇皓教育产业园(学校、住宅)项目,经公开招标,已经由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由中江国际集团第五建设分公司负责实施,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对外通过招标形式,选定模板及木方供应商。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平遥宇皓教育产业园(学校、住宅)项目,位于山西省平遥县艺苑街与顺城南路交叉口东南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教学楼1地上面积7980.07m2,教学楼2地上面积3390.8m2,宿舍楼地上面积4827.66m2,食堂地上面积1366.08m2,体育馆地下地上面积3196.75m2,总建筑面积20761.36㎡。二类居住用地内项目:1#住宅楼地上面积12725.22m2,2#住宅楼地上面积12740.56m2,3#住宅楼地上面积1307139m2,4#住宅楼地上面积13189.57m2,5#住宅楼地上面积13130.35m2,6#住宅楼地上面积16141.37m2,7#住宅楼地上面积7790.65m2,8#住宅楼地上面积2121.01m2,9#住宅楼地上面积2118.71m2地下车库(人防)面积4862.58m2,地下车库(非人防)面积16090.61m2,换热站地上面积126m2,总建筑面积114108.02㎡。

 

交货日期2024年6月25号左右,具体交货时间请按照招标人要求

采购内容请见下表:

品种、牌号

规格

数量(吨)

产地、品牌

线材HPB300

6.5-12

8600

长钢、河北敬业、美锦、华鑫源

盘螺HRB400E

6-12

直螺HRB400E

12-28

 

  1. 基础价格:参照“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太原建筑钢材最后一次发布价格行情为指导价

    2.结算依据:乙方所送钢材的结算价格参照“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太原建筑钢材最后一次发布价格行情为指导价上浮或下浮    /吨作为“结算基价”。

     质量标准:

    1.1、符合《GB1499.2-2018》标准,线材应符合《GB1499.1-2017》标准,型钢应符合《GB/T706-2008》标准,板材应符合《GB/T3274-2007》标准。

    1.2、所供钢筋必须合格。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满足的一般条件:(若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参与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中江国际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附后)

    3.2报价人应满足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中江国际采购信息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报价截止时间

    1)递交澄清要求截止时间:报价人于2024年 6 12 17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江国际采购信息平台上递交澄清要求文件。

    2)(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1417点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部

    3)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 14 17 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江国际采购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逾期送达的电子报价文件,中江国际采购信息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不在截止时间当场开标。报价人无需参与开标。采购人将会以一定形式根据采购人评判的结果,与相关的报价人进行商务和技术内容的讨论和谈判。

7.其他

1)本次邀请报价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报价单位。

2)评定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价

8.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单位: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

联系部门:贸易部

   话:025-83277796

   箱:xclmyb@cjigroup.com.cn

 

投诉举报电话:025-83277783

投诉举报邮箱:xcl@cjigroup.com.cn

 

 

 

 

 

                                     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 7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说明与要求

1

委托单位

中江国际集团第五建设分公司

2

采购人

名称: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

联系部门:贸易部

   话:025-83277796

   箱:xclmyb@cjigroup.com.cn

3

项目名称

平遥宇皓教育产业园(学校、住宅)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MYB20240018

5

资金来源

自筹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

7

评定方法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价

8

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2024.06.25号左右,具体交货时间请按照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山西省平遥县艺苑街与顺城南路交叉口东南

9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最新现行技术标准及项目相关技术标准、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项目的规范要求。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1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2

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时间及形式

2024年061217时前(北京时间)前在中江国际采购信息平台上提交答疑文件。

13

分包履约

不允许

14

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61417时00分(北京时间)

15

报价有效期

开标后90

16

报价保证金

是否要求报价人递交报价保证金:

不要求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和报价

不允许

18

报价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在中江国际集团采购信息平台中填写报价,并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供货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完整扫描版(PDF格式)上传到报价文件附件中。

19

     外层封套上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材料设备名称 +投标人名称

20240617 930分前不得开启。(加盖密封章)

20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部

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不在报价截止时间当场开标。报价人无需参与开标。采购人将根据评判结果以一定形式与相关的报价人进行商务和技术内容的讨论和谈判。

22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23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24

采购控制价

25

付款方式

每月10号前双方核对上月供货数量,根据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单方面提出电汇或银行电子承兑方式付款,供应商必须接受)确认相应的结算金额,供应商全额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送达采购人或工程承包人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结算款项的65%,剩余部分自收到发票起3个月内付清

 

若采购人非因故意拖延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供应商给予采购人 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也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及索赔,供应商仍应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

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中材料部分与采购人(新材料公司)签订合同,涉及安装服务部分由报价人和委托单位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