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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平台
025-83277782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贸易部 | 联系电话: | 02583277796 | |
联系邮箱: | xclmyb@cjigroup.com.cn |
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南京天集产业公园项目》电梯工程采购以邀请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文件编号:MYB20200014
2.采购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天集产业公园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包含25台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装潢、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竣工图资料以及办理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电梯工程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2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
3.采购货物清单及选型
南京天集产业公园项目电梯选型 | ||||||||||
使用部位 | 编号 | 额定载重量 kg | 额定速度 m/s | 电梯净开门 mm | 开门方式 | 停层 | 站数 | 提升高度 m | 备注 | |
总部大楼T4(3台) | DT1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3 | `5/5/5 | 17.85 | 兼无障碍 | |
DT2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4 | `6/6/6 | 22.05 | |||
DT3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5 | `7/7/7 | 26.25 | 兼无障碍 | ||
总部大楼T5(2台) | DT1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5 | `7/7/7 | 26.25 | 兼无障碍 | |
DT2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后门),1-5(前门) | `7/7/7 | 26.25 | 贯通门 | ||
总部大楼T6(3台) | DT1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3 | `5/5/5 | 17.85 | 兼无障碍 | |
DT2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4 | `6/6/6 | 22.05 | |||
DT3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5 | `7/7/7 | 26.25 | 兼无障碍 | ||
总部大楼T7(2台) | DT1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3 | `5/5/5 | 17.85 | 兼无障碍 | |
DT2 | 1000 | 1.6 | 900*2100 | 中分门 | `-2/-1/1-4 | `6/6/6 | 22.05 | |||
研发楼T1(5台) | DT2-4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
DT1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无障碍 | ||
DT5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消防梯 | ||
研发楼T12(5台) | DT2-4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
DT1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无障碍 | ||
DT5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消防梯 | ||
研发楼T3(5台) | DT2-4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
DT1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无障碍 | ||
DT5 | 1,350 | 1.75 | 1100*2100 | 中分门 | ,-1,1-14 | 15/15/15 | 58.05 | 兼消防梯 | ||
注:1)、以上选型参数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为准,报价人应充分了解图纸并核对。
2)、所有电梯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3)、所有需投标人自行设计的,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方可用于本项目。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表、装饰要求表及功能要求表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5、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2)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
(3)参与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签署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为能够按时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5)报价人应是具有生产加工能力、能在国内外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就该次报价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外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且必须具有所报乘客电梯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检查);
(6)报价人(经销商或厂家)所报电梯品牌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报价人最终提供安装维修服务的公司必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7)报价人最终提供安装维修服务的公司在南京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若为报价人的直属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非直属,须提供委托维保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且受托的维保服务单位必须为三星级及以上单位(以最近一年评定为准),并应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便采购人核查。报价人为售后服务的直接责任人。
(8)与中江国际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9)本次邀请报价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报价单位。
6.采购文件的获取
以邮件形式发送。报价人收到邮件后需回复确认收到,并请确认收到的采购文件内容完整。
7.报价截止时间
(1)答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人联系人邮箱。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17时(送达或快递),逾期未送达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不在截止时间当场开标。报价人无需参与开标。采购人将会以一定形式根据采购人评判的结果,与相关的报价人进行商务和技术内容的讨论和谈判。
9. 报价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461170530736
报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报价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保函,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人必须从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报价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10.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单位: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楼
联系部门:贸易部
电 话:025-83277796
邮 箱:xclmyb@cjigroup.com.cn
江苏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定办法
1.总则
1.2评定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定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委托单位代表两人。
1.3评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定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报价人。
1.4评定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并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定工作的行为。
2.评定程序
2.1评定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报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澄清有关问题;
比较与评价;
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3.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
4.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
5.评定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5.2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在评定过程中,报价文件响应采购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报价文件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 偏离: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
(2)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签字盖章;
(3)报价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报价人的报价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报价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
(7)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报价产品没有完全符合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
(9)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 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报价文件有上述(1) 一(4)情形之一的,评定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报价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报价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定委员会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在报价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定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定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例)
本项目采购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5.5.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7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5.5.2 | 投标报价 | 最低价为基准 | 以进入评议的各家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报价为最低价的得7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2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四舍五入法取舍);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 |
5.5.3 | 技术响应 | 技术标准响应 (5分) | 技术标准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得10分。有任一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提供报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5.5.4
5.5.5
|
售后服务 (1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 | 售后服务 (4分) | 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具体,承诺明确,服务保证措施完善得4(含)-2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服务保证措施一般得2(含)-0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
维保星级 ( 5分) | 维保星级三星得3分,四星得4分,五星得5分;低于三星不得分(南京市最近一期核准星级) |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6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维修驻点位于南京城区并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内到场并在这 1 小时内排除一般障碍的得 6分;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并在这 1 小时内排除一般障碍的得 4 分;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 1 小时内到场并在这 2 小时内排除一般障碍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1、电梯安装、调试实施细则、重点、难点;(3分) (3分) | 由评委根据电梯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酌情打分,方案切实可行且无重大瑕疵,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措施合理且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无缺项、漏项的,得分不少于该项分值的 70%;经评委认定电梯安装及调试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视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作为电梯安装及调试方案的最终得分。(提供有效方案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5.5.6 | 企业实力、产品品质、市场认可情况等 (2分) | 提供具备TUV VDI4707标准A级能效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报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报价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7.评定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委托单位、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5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